关于制定教学计划的原则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0-05-11 】

关于制定教学计划的原则

 

教学计划是学院各专业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,它体现了该专业的培养目标、教学内容和教学结构。是学院人才培养、自制教学、编写大纲和教材、教学水平评估的基本文件和主要依据。制订科学、合理、整体优化并具有成人教育特点的教学计划,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。

一、        培养目标

成人本、专科教育是国家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学员通过系统学习,完成各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的学习、基本技能的训练。增强市场经济意识提高学员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、组织决策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,培养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具有大学本、专科毕业水平的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 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

1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

制定教学计划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,注重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特点,特别要关注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和社会需求,努力使教学计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。同时,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,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与教学工作的关系;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、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。

2、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

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,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订专业教学计划。基本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,以必需、够用为度,以讲清概念、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;专业课要加强针对性和适用性,应具有鲜明的专业特点。

3、加强实践能力培养

制订教学计划要做到理论与实践、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、课堂教学与自学相结合的原则。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,设计、制订符合本专业特点的实训、实践的时间和内容,减少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,注重函授教学的方法,以使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。

4、贯彻产学结合思想

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要主动争取企业单位参与,认真调查本专业的知识结构和能力需求(开课的门类、学时量等),经过各专业指导委员会论证。教学计划中的各个环节既要符合教学规律,又要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特点妥善安排。

5、从实际出发,办出特色

要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,按专业对人才的不同要求,从岗位要求出发,制定出本专业、本岗位具体、可操作、有个性的教学计划,努力办出特色。

三、基本要求

教学计划的制定应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在具有比被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,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;具备较快适应生产、建设、管理、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;具有创业能力的职业道德和健全的体魄。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要经过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充分论证,体现以下的各项原则:

1、新上专业要有专业需求分析报告。

2、按照能力分析构建课程体系,打破过去文化基础、专业基础、专业课的模式。按照职业岗位群能力要求分解课程。

3、专业课要充分考虑到国际接轨问题。涉外的专业课设计都要做好这方面的研究。

4、凡是劳动部门有职业能力考试的专业,要与考试标准接轨。

5、专业与专业(或是专业方向)之间有课程设置上区别。综合能力可广泛一些,专业能力、重点技能的课程要突出。

四、教学计划的构成与时间安排

1、教学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:

1)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;

2)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、能力、素质结构;

3)修业年限

4)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

5)教学进程表

6)必要的说明

2、教学可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。理论教学包括课程讲授、课堂讨论、习题课等教学环节;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、实习、实训、课程设计、毕业(论文)等教学环节。

3、二年制专业的课内总学时一般以1300~2000学时为宜。实践教学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30%

4、函授教学课时安排要分面授课时、自学课时、作业课时,充分体现自学为主、面授为辅的教学特点。自学课时为面授课时的2倍,面授分考试课、考查课两种形式。考查课时数在40-48课时左右,考查课在32课时左右。作业既要有一定难度、数量,又要有一定的覆盖面,作业课时是面授课时的1-1.5倍。作业课时不占总教学时数。总教学时数控制在1300。考核标准面授考试占总成绩70%,面授出勤及作业占总成绩30%;考查课面授60%,作业40%

教学计划是学院教学管理和进行教学工作的法规性文件,是组织正常性、规范化教学的基本原则,教学计划制定后原则上必须按计划执行,并相应稳定,不能随意变动修改,如有变动,需经系(部)提出,经教学例会讨论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执行。